2021-11-05
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對于改善我國能源結構、保護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2021年第3季度,各部門出臺了可再生能源推廣利用、消納保障、多元補償、科技創新、對外投資等一系列鼓勵和引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配套政策,我們對其歸納總結如下:
一、進一步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
(一)中共中央國務院:中部地區因地制宜發展綠色小水電、分布式光伏發電
7月22日,新華社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意見》提到,支持開展低碳城市試點,積極推進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開展節約型機關和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建筑等創建行動,鼓勵綠色消費和綠色出行,促進產業綠色轉型發展,提升生態碳匯能力。因地制宜發展綠色小水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依托規范的公共資源和產權交易平臺開展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扎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健全有利于節約用水的價格機制,完善促進節能環保的電價機制。
(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
7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規劃》指出,各園區要積極利用余熱余壓資源,推行熱電聯產、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儲能一體化系統應用,推動能源梯級利用。推進農村生物質能開發利用,發揮清潔能源供應和農村生態環境治理綜合效益。
(三)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推動多能互補發展
7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兑庖姟访鞔_,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是支撐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技術和基礎裝備,對推動能源綠色轉型、應對極端事件、保障能源安全、促進能源高質量發展、支撐應對氣候變化目標實現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提出,大力推進電源側儲能項目建設。充分發揮大規模新型儲能的作用,推動多能互補發展,規劃建設跨區輸送的大型清潔能源基地,提升外送通道利用率和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探索利用退役火電機組的既有廠址和輸變電設施建設儲能或風光儲設施。
積極支持用戶側儲能多元化發展。鼓勵圍繞分布式新能源、微電網、大數據中心、5G基站、充電設施、工業園區等其他終端用戶,探索儲能融合發展新場景。鼓勵聚合利用不間斷電源、電動汽車、用戶側儲能等分散式儲能設施,依托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結合體制機制綜合創新,探索智慧能源、虛擬電廠等多種商業模式。
健全“新能源+儲能”項目激勵機制。對于配套建設或共享模式落實新型儲能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動態評估其系統價值和技術水平,可在競爭性配置、項目核準(備案)、并網時序、系統調度運行安排、保障利用小時數、電力輔助服務補償考核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四)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等8部門:2025年地熱能發電裝機比2020年翻一番
9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國家統計局發布《關于促進地熱能開發利用的若干意見》。目標提到,到2025年,各地基本建立起完善規范的地熱能開發利用管理流程,全國地熱能開發利用信息統計和監測體系基本完善,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比2020年增加50%,在資源條件好的地區建設一批地熱能發電示范項目,全國地熱能發電裝機容量比2020年翻一番;到2035年,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及地熱能發電裝機容量力爭比2025年翻一番。
二、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水平
(一)能源局:建立健全光伏發電消納監測體系和信息發布制度
8月1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光伏發電消納監測統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辦法提出,數據采集以單個光伏電站為單元。提供的光伏電站基礎數據主要包括光伏電站裝機容量、逆變器型號與臺數、逆變器效率、光伏組件型號與數量、光伏組件標準工況下的設備參數、樣板逆變器選取與分布等。提供的光伏電站實時運行數據包括逆變器運行數據和狀態、樣板逆變器實時出力曲線,光伏電站并網點實際功率,氣象監測數據;數據實時采集,采集頻率根據光伏電站實際情況確定,一般不低于5分鐘,宜采用時段內的平均值。
(二)能源局:規范新型儲能項目管理
為規范新型儲能項目管理,推動新型儲能積極穩妥健康有序發展,促進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9月28日,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文件要求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開展本地區關系電力系統安全高效運行的新型儲能發展規模與布局研究,科學合理引導新型儲能項目建設。文件提出,項目單位應做好新型儲能項目運行狀態監測工作,實時監控儲能系統運行工況,在項目達到設計壽命或安全運行狀況不滿足相關技術要求時,應及時組織論證評估和整改工作。
三、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快推進多元化補償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完善市場交易機制,拓展市場化融資渠道
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意見提出,完善市場交易機制,在合理科學控制總量的前提下,建立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制度。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健全以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為基礎的碳排放權抵消機制,將具有生態、社會等多種效益的林業、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領域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拓展市場化融資渠道。研究發展基于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等各類資源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建立綠色股票指數,發展碳排放權期貨交易。擴大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試點范圍,把生態保護補償融資機制與模式創新作為重要試點內容。推廣生態產業鏈金融模式。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符合綠色項目融資特點的綠色信貸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和機構發行綠色債券。鼓勵保險機構開發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參與生態保護補償。
四、提供資金支持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能源局:明確補貼資金央地分擔規則,推動新開工項目有序競爭配置
8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發布《2021年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方案》提到,2021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資金總額25億元,其中用于安排非競爭配置項目的中央補貼資金20億元,競爭配置項目5億元。《方案》明確,納入2021年中央補貼范圍的競爭配置項目,應在2023年底前全部機組建成并網,實際并網時間每逾期一個季度,并網電價補貼降低0.03元/千瓦時。2020年底前開工的非競爭配置項目,均須在2021年底前全部機組建成并網,逾期未并網的項目取消非競爭配置補貼資格,后續可通過參加競爭配置的方式納入中央補貼范圍。
五、科技創新與技術進步
教育部:加快碳零排關鍵技術攻關
為引導高校把發展科技第一生產力、培養人才第一資源、增強創新第一動力更好地結合起來,為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提供科技支撐和人才保障,7月15日,教育部發布《高等學校碳中和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其中提到,加快碳零排關鍵技術攻關。開發新型太陽能、風能、地熱能、海洋能、生物質能、核能等零碳電力技術以及機械能、熱化學、電化學等儲能技術,加強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網、特高壓輸電、新型直流配電、分布式能源等先進能源互聯網技術研究。開發可再生能源/資源制氫、儲氫、運氫和用氫技術以及低品位余熱利用等零碳非電能源技術。開發生物質利用、氨能利用、廢棄物循環利用、非含氟氣體利用、能量回收利用等零碳原料/燃料替代技術。
六、推進可再生能源對外投資合作
商務部、生態環境部:加快推進對外投資合作綠色發展
7月9日,商務部與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對外投資合作綠色發展工作指引》,重點工作包括:支持太陽能、風能、核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領域對外投資,參與全球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王晶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