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5
為全面推進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以下簡稱“清潔基金”)有償使用業務,支持節能減排工作,根據《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辦法》([2010]財政部令第59號),經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中心”)實地考察和篩選,清潔基金有償使用項目風險管理委員會和投資評審委員會審議,首批清潔發展委托貸款項目已確定。
清潔基金是由國家批準設立的、按照社會性基金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宗旨是支持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清潔發展委托貸款是由基金管理中心委托中資或中資控股銀行,向國內從事有利于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活動的企業提供的有利于產生應對氣候變化效益,期限不超過3年,利率低于同期人民銀行指導利率15%的貸款資金。目前,首批清潔發展委托貸款的合作銀行是中信銀行。
首批清潔發展委托貸款項目的開展,是清潔基金充分發揮種子資金作用,在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作出的有益探索,也是清潔基金首次嘗試通過商業銀行為節能減排項目提供金融服務,標志著基金管理中心在基金有償使用業務方面邁出了開創性的一步。今后,基金管理中心將繼續與各方展開多領域、多層次的合作,努力將清潔基金打造為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資金平臺、合作平臺、行動平臺和信息平臺,進一步推動我國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事業的市場化、產業化和社會化,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事業做出積極貢獻。